惠企政策 通知公告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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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4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要求,经医保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药机构开展一次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2021年4月5日至4月20日,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疏勒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按照自愿申请、集中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复核、综合评估、集中审议等流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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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6月喀什地区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41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合格的样品239批次(本级),不合格3批次(省级),合格率为99.2%。现将有关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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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企业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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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天池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招录(招聘)工作电话通知》和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委编办、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第四批“天池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喀党组通字〔2020〕9号)要求,经过考试、考察、体检、政审、选岗等程序,现对疏勒县第四批“天池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拟招聘县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6日-12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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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4
为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压实各地州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园区等工业信息安全指导、监管责任和各工业企业网络安全的主体责任,提升工业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根据《自治区人才培养天山计划》(新人才办字【2017】2号)要求,自治区工信厅将举办工业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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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锻长板,以疆内产业园区为依托,集聚上下游产品和原料、降低综合配套成本、拉长产业链条,打造疆内园区企业产品和原料内循环供应链。经自治区园区办前期收集整理,现将《全疆园区主要工业产品和原料供需情况表》发送你们,请认真对照供需情况表,结合所在地州市园区企业的实际情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帮助企业在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等方面牵线搭桥,为园区企业做好服务和保障。